我给你看个宝贝

坑貨。

一个突如其来的脑洞

架空古代。林方林。(从来不觉得自己能写出古风文顶多就是画虎类犬而已)


我们锐是个混迹市井的小贼。身手灵活反应敏捷,迟早有一天能取代某某(不知道是谁)成为头号贼王,然而那关口他正被那某某打压得厉害,地盘岌岌可危,只能做些偷鸡摸狗的行当,窘起上来连女人的胭脂水粉都得偷来变卖……(why他那么惨哦可怜见儿的。他自己也很不甘心这样的生活,然而又不知道何去何从,于是越来越暴躁(。)


有一天他在市集溜达,看到一翩翩公子走在他前面,那悬在腰上的玉佩看上去老值钱了,故尾随,欲偷,被抓现行。翩翩公子真诚地看着他,商量道,你别偷我的行吗,我全身上下只有那玩意儿值钱了。


锐自然不信,公子便掏出钱袋让他看,果然一文钱没有。


锐惊,道,可你身上的是上等丝绸啊!


公子得意道,高仿,像吧。


锐觉得这人真可怜,比他还穷,便花光身上的几文钱请公子吃了碗面。


公子礼尚往来,请锐到他家坐。锐到了他家,震惊:卧槽你家居然是宁王府?!


公子曰,对啊,我还是王爷呢。


锐:……


这年头走在街上还能随便捡个王爷了?!


公子补充:不过只是外姓王爷。家道中落,惭愧惭愧。


那不叫中落吧那叫插水了好吧。锐心里吐槽道。


公子微微一笑: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我也不忍心光让自己的奴出来讨生活,今天便想出来找份工作,没找着,正肚子饿,你就来拦路了。也是缘分。


锐的母性(?!)都要泛滥了!瞧这公子手无搏鸡之力的样子多可怜啊!那么好看的公子本来就不该为五斗米折腰嘛!他便冲口而出:那我养你啊。


公子:……


锐:……


公子彬彬有礼回绝道:谢谢阁下好意,可是无功不受禄。


锐也觉得这样泡男太猴急,故喝了杯劣茶就和公子道别了。只是之后经常会翻墙去找公子,大部分时候留点碎银两,有时会留几件新衣或者几块糕点什么的。非常身体力行地实践着我养你啊这句诺言(。)


两人慢慢熟了起来,锐会跟他讲自己在市井混日子的趣事,公子会跟他讲自己念了什么书,公子的手会沉默地拂过锐嘴角的伤痕,锐也会以笑容揉开公子紧皱的眉头。日子过去,他们心照不宣地陪伴在彼此身边,不问过去也不问将来。


直到有一天,锐依旧翻墙去王府,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他大惊奔跑,正看到倒在血泊中的公子,只剩下一口气吊着,好像就是在等着他来。他把人带回自己的家,砸了全副家当勉强把人救活了。


公子睁开眼时,锐觉得他跟平日不太一样了,脸上的笑容依旧温和,可是眼神是冰冷的。锐担忧地凑过去,被抱住了,公子把头搁在锐的颈窝里,是真正的耳鬓厮磨,可说的话却一点也不温存。


他喊锐的名字,问他难道就甘心一辈子埋没在市井之中么?锐被问得很愤怒,好像身上的遮羞布被扯开一般难堪。锐说,我不甘心,可我有其他选择么?


有的,公子道。你可以选择跟我走。


“方锐,咱们去搞票大的呗?”


后来就是立志于搞事情的两人经历各种惊险与狗血情节后心意相通然后一个成功复仇复兴王府一个当上贼王后当贤内助——的故事。


犯罪组合万岁,啪啪啪。


如果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会开坑的话,大概这故事就叫《窃国》吧。


窃钩者死,窃国者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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