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看个宝贝

坑貨。

七夕快乐,随便写了点字

@倾盖如故 爱你!

话说我今天突然无聊极了,就在想,我当初到底为什么会喜欢林敬言。

我十六岁的时候认识林敬言。从那时起到现在,搭档四年,对手一年,暗恋三年,拍拖六年,同居两年,扯证刚满三个月——当然以上的人生大事有一件或以上是同时发生的,不过这桩桩件件拉拉扯扯的也过了这么些年,时间线慢慢也就懒得分清楚了。

如果算上暗恋的时间,我们俩也勉强算是爱情长跑了,而我现在才想我当初为什么会喜欢林敬言——过往的时光已经在身后拉成了长长的影子,要回溯,实在有些难度。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我肯定不是对他一见钟情。事实上,我对他的初印象除了“看着是个好人”之外,简直模糊得不可思议。那天的事我实在记不太清了——那会儿刚刚下飞机就被林敬言塞进了车,一路睡到了俱乐部,然后昏昏沉沉地被带到宿舍,塞进房间。简直是平淡得乏善足陈的初遇,丝毫没有大家所想象的罗曼蒂克情节。

那一天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去了,我之后甚至要翻看日历和聊天记录才能想起我们初遇的日子。简直难以想象那就是改变了我人生方向的一天。

老林对我肯定也不是一见钟情——当然不可能,别说他这人本身就欠缺冲动恋爱的潜质,他只是玩的流氓又不是真流氓,总不至于对个青春少男有什么非分之想。只是我猜,如果要他自己说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他大概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唉,要我怎么说呢,反正就日日跟他处着,处久了,突然有一天发现这个人简直什么都好,浑身都是优点,连毛孔都是会发光的。

那特别的一天我倒是能想起来的——那是第五赛季的最后一场比赛,我们作为犯罪组合打响了名堂,却因为我一个不成熟的失误而未能突围。那天晚上在南京大排档吃饭,无论林敬言怎么顾左右而言他,我都恹恹的不肯说话。他也不算是特别健谈的人,到最后大概实在没办法了,伸出筷子夹了些什么,拍拍我说,张嘴。

我张嘴,丫一个热烫烫的小笼包直接塞进我嘴里。

我烫得眼泪都要出来了,嘴里呜呜连声一时骂不了人,唯有用眼神试图谋杀他——丫他妈的还在笑,说,回魂啦?

我继续呜呜叫,打算先把包子吞下去再掐这神经病。

然后他特别正色地说,方锐,说真的,你别这样。我们是搭档,搭档的意思简单粗暴地讲就是你做错什么我都有一半责任,所以你不要想着一个人背负这些,我在呢。

说起来真是难为情,听了那话我一肚子委屈就消了不少,激动得眼眶都发热了——我怀疑那家伙至今觉得我是被那小笼包烫哭了的。

那天开始,我发现自己看林敬言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当时可把我给吓到了,虽说我平日老爱上房揭瓦,仿佛天不怕地不怕,可是本质上我还是个比较遵守社会惯例的人,虽说对某些特殊群体没有歧视心理,可是也绝不会想到有一天会成为他们的一员。

每当想到这一点,我偷看林敬言的时候就分外恶狠狠,仿佛这一切之所以会发生都是他的错——其实我知道这是我无理取闹了,我喜欢他跟他又没有关系。

在一起之后,他说起那会儿老觉得大晚上的有人在背后盯着他,说不定是呼啸闹鬼,说得神乎其神,弄得我几乎以为自己真有招鬼之能——对了,林敬言怕鬼,这是我到后来才知道的事了,自然也没少拿这事吓他。

本来以为这辈子只能永远壮烈又忐忑地暗恋下去,结果发现暗恋对象也喜欢自己,是什么心情呢?

这样说吧,我觉得我能遇见他、能喜欢上他已经非常幸运的了,没想到他也喜欢我,那么好的事居然能发生在我身上,我上辈子肯定做了很多好事。

今年刚好是我们过的第十个七夕了。我在等开饭等得超级无聊,想了很多有的没的,刚刚吃饭的时候断断续续地说给了林敬言听,他说我真能想东想西,再迟些开饭的话思想怕不是要跑到外太空了。

他还说,知道你爱我了,我也爱你,行了吧。

爱就爱嘛,还“行了吧”,这逗比闷骚老男人哦。

然后他说,不想了,吃饭,吃饭过日子重要。

我说哦。

然后我就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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